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

公正黨特大修改黨章的重點

●修改字眼
.區部(bahagian)改為分部(cabang)。
.支部(cawangan)改為分支(ranting)。
.最高理事會(MPT)改為中央理事會(MPP)。
.州聯委會改為州領導理事會。
.ahli(黨員)改為anggota(成員)。

●黨選改革
.分部黨員直選中央理事會、婦女組及青年團領袖。
.秘密投票方式直選三機構領袖,進行時間為黨選代表大會的前兩周。
.分部領袖選舉以票選方式進行,廢除舉手制度。
.新加入黨員,從填寫表格日期開始白蘭地的一年內,不能競選任何黨職。
.中央理事會將制定選舉條例。

●中央理事會的架構及權力
.增加2副主席職,從原本5人增至7人,4人通過遴選及3人委任。
.限制黨主席的任期至3屆或9年。
.4名受委副秘書及副財政自動成為中央最高理事會成員。
.女性各階層的領導人數至少佔總數的30%

●州領導理事會架構
.黨主席委任主席、婦女組及青年團,需與各分部主席通過會議商討
.州主席在委任署理及副主席時,必須獲得黨主席的批準。
.州領導理事會向中央理事會建議地方政府市議員、村長、村委會及其他職位的候選人;中央理事會也考慮國會議員及州議員的建議。

●分部結構
.分部有權力向州領導理事會建議國州議員、地方政府市議員、村長、村委會委員的人選。

●青年團
.青年團成員的年齡限制將從40歲改為35歲。

●黨紀律
.廢除上訴局。上訴紀律局的決定將交由中央理事會,中央理事會的決定為最后決定。
.中央理事會將制定紀律條例。

13-6-20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