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

信托學校(Sekolah Amanah)

副首相慕尤丁於2010年12月10日推介“信托學校”(Sekolah Amanah)(Trust School )計劃,主要是讓私人領域領養被選中的學校,參與教育計劃,履行社會責任,提升和加強國內中、小學的教育水平。

這是教育部首次與國庫控股(Khazanah Nasional Berhad)聯手合作成立阿米爾基金信托學校,相信接下來將會有更多的私人機構或公司參與。

現階段,全國共有10間“信托學校”。5間在柔佛,另外5間在砂拉越州。


砂拉越
1.古晉理科中學(SM Sains Kuching)
2.晉漢省的甘榜恩霹拉國小(SK Kg Empila)
3.綜合國小(SK Combine)
4.達萬國小(SK Tabuan)
5.古晉市鎮第二國中(SMK Bandar Kuching No. 2)

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

國家教育諮詢理事會(National Education Advisory Council )

副首相兼教育部長丹斯里慕尤丁9-11-2010宣佈成立國家教育諮詢理事會(National Education Advisory Council )。

7人理事會成員為:
1.瑪拉工藝大學董事主席的丹斯里旺莫哈末查希為首
2.INTI國際大學副校長拿督依布拉欣阿末
3.馬大歷史系教授丹斯里邱家金
4.CEMPAKA國際學校主席拿汀費蕾達
5.回教國際大學教育系教授拿督西迪峇峇
6.砂拉越回教理事會教育服務局主席拿督阿迪峇帝奧查曼
7.理大社會科學系副系主任西華慕魯甘副教授

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

entry point 譯為“啟動計劃”

第十大馬/經濟轉型計劃中提到的130個entry point ,原本是使用“入口點計劃”,即日改為“啟動計劃”。

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

2010年國慶日主題

從2010年8月1日起至9月16日的獨立53週年國慶的主題是

“一個馬來西亞促進改革”。

2010年7月19日 星期一

東馬董總籌組理事陣容

第一屆東馬華校董事聯合總會(東馬董總)籌組理事陣容:
主席:天猛公劉利民
署理主席:丹斯里劉瑞發局紳
副主席:拿督黃一鳴、拿督楊菊明、劉天亮、李孔森爵士
秘書:蔡文鐸律師
署理秘書:萬漢平
財政:黃良傑
署理財政:林湧斌
聯絡:周惠卿
署理聯絡:黃冠俊
理事:貝建安、張勝煦、黃益隆、鄭自勉、貝文美、黃平心、林克光、甲必丹黃泰明、蔡貴有、鍾萬強、戴貴祥、林雅敏

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

大馬報業路在何方?

●文:/星洲媒體集團董事經理拿督劉鑒銓

在馬來西亞,從事新聞業並不容易──雖然,我們的新聞從業員還不至於像在某些國家的同業般,須面對身陷囹圄,或被綁架、虐待,甚至被殺害的威脅;可儘管如此,我們仍須面對在我國獨有國情下的桎梏。

印刷及出版法令是其一。它是內政部長手上的一把尚方寶劍,賦予部長絕對權力管控印刷媒體。有關法令要求印刷媒體每年更新出版准證,然而准證更新的申請卻有可能遭到否決。根据印刷及出版法令,部長有絕對權力決定吊銷或不予更新一份刊物的出版准證,無須公開理由,且法庭不能檢討這項決定。

逾30法令限制新聞自由

此外,還有其他逾30條法令,在在限制著新聞與言論的自由。當中最廣為人知的是煽動法令、誹謗法令、藐視法庭罪以及官方機密法令。

還有很多法令則比較鮮為人知。例如,一個欣然與讀者分享某種新藥物的療效,或醫療護理經驗的記者,就可能會因此在無意間觸犯了醫藥(廣告與銷售)法令並被提控。每當有新聞從業員涉及觸犯這些法令時,無論當事人是出自有心還是無意,法庭大多鐵面無情,一視同仁。

過去數十年以來,大馬的司法制度並未以大無畏著稱。也有一些法官並不體恤新聞媒體所扮演的角色,當媒體為了維護讀者的知情權而不幸面對誹謗法令時,往往同時也意味著須面對天文數字的巨額誹謗訴訟賠償。

幸好,司法訴訟過程是公開的,判決不當的法官,亦須承擔被公眾檢驗的風險。公務員揮“令劍”造成傷害

另一方面,對新聞業造成更大傷害的還有一些進行日常決策的公務員,他們往往未經審慎考量即揮舞手上“令劍”,傷害了報章的言論自由卻無須對公眾負責。這些官員掌有實權,卻缺乏同等的智慧去公正地執使手上的權力。尤其當這些公務員或因心懷個人議程、或在背後有著與他們相同思維的權貴撐腰,又或純粹只因能力不足所做出的決策,後果總是匪夷所思。

當然,上述一些限制,在有些時候可能必要,因為新聞媒體並非聖賢,孰能無過。社會上有很多人認為生活裡不可一日無報。但也有人鄙視媒體,並憤慨媒體所擁有的公權力。英國大文豪王爾德就曾經為此埋怨英國報業:“有人──此人是伯克嗎──把媒體稱為‘第四權’。在當年,此說毋庸置疑是對的,然而來到現在,卻僅存有一權,因為它巳吞吃掉另外那三權。在上議院,世俗議員不說話,神職議員無話說,下議院則沒話找話說。我們都被新聞拉著鼻子走了。”

航行在充斥著法令、法庭、公務員及政客的惡水之上,我們仍然每天生產出一份讀者願意掏腰包去買來閱讀的報紙。


華文報面對更多桎梏

比起其它語文的報章,華文報在大馬面對著更多的桎梏。華文報的讀者群來自華社,所以華文報順理成章側重于華社課題的報道;但在多元種族社會的大環境下,此舉卻被一些識見狹隘的人,解讀為華文報僅關心族群利益和充滿沙文主義。這樣的思維模式讓公務員把華文媒體視同洪水猛獸。

華文媒體同時還面對的另一怪象是:因為對華文報章上的內容報道“指指點點”者大部分並不諳華文,以致華文報章的新聞主管們,常常要花很多額外的時間與精力,為一些荒謬的指責,不得不與無理的基層公務員或政壇上的小嘍囉們週旋。

然而,眼下世界各地報章所面臨的最大挑戰,其實是互聯網的崛起。它讓人人都可以傳播資訊,新聞的傳播不再只由新聞出版機構所壟斷。在很多國家,因著網絡媒體的競爭,讓傳統報章身陷報份下滑、廣告收益減少的危機。慶幸的是在馬來西亞,華文報章並不在此列。
那我們應該怎麼辦?


有節制的言論自由
首先,我們得停止抱怨。


是的,印刷及出版法令必須廢除。在這個人人都可隨時隨地變身為公民記者的年代,有關法令既過時且不切實際,非廢不可。但是,我們仍然需要遵守其他法律範疇底下,有節制的言論自由。

沒有一個國家承擔得起完全不受法律約束言論自由所帶來的後果,尤其是像我國這樣結構如此細緻,有著多元民族、多元文化、宗教及社會的國家。


英國立法禁止引起種族仇恨或破壞和諧的言論,也有限制言論、集會及結社的規定。美國,作為捍衛自由的堡壘,雖然對言論自由並無限制,卻立法懲罰濫用言論自由的人。因此被有識之士笑謔::美國人擁有言論自由,但發表言論後卻失去自由。

大馬憲法雖然保障言論自由,卻不保障新聞自由。在這一方面,新聞從業員所享有的權利,跟街上任何一個庶民並無分別。但他們卻背負更重的慎言之責,理由只有一個:他們擁有龐大的閱聽群。

不斷提昇專業水平

接下來,身為新聞從業員,我們應該自我省思。

在美國和某些國家,新聞業涉及剽竊和造假的事件時有所聞,有違職業道德操守的行為,讓新聞在美國成為不被信任的專業之一。在今天大馬,不同語文報章都普遍面對著相同的內部問題:下跌的語文水平、下降的寫作能力、欠缺全面的報道、拙劣的編輯手法、錯誤的新聞判斷,以及有欠翔實的報道。

綜觀以上種種,我們必須不斷提昇我們的專業水平,做出改變,否則,媒體在社會上所扮演的角色,必將日趨式微。

當然,我們希望其他人也可以改變。例如:公務員必須懂得如何與媒體相處。他們應該明白自己的權限,同時更須了解公眾知情權的范疇。他們必須允許理性的辯論,讓我們可以跟國家一起與時並進,成為開明、自由的先進國。

一路走來,馬來西亞的華文報章都致力與國家一起,達成促進種族和諧及國民團結的目標。我們沒有不二之心,不應動不動成為被猜疑的對象。

法官和政治人物須改變

法官亦需改變。在資訊發達且流通快速的今天,他們對負責任及有聲望報章應有認同。他們應該知道公眾會監督他們的裁決。過去,一個法官的不當裁決,可以在晦澀難明的法律詞彙遮掩下,令得有關判決耗時多年才被推翻。然而今時今日,不公的裁決以及一份不當判決書,會迅速及廣泛地被傳揚開去。眼睛雪亮的群眾沒有耐心等候報章或法律刊物的結論,無論將來更高法院的判決如何,他們當下已有自己的論斷。

我們認同任何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,都屬藐視法庭。不過,在不針對法官個人或嘲笑司法制度的情況下,分析及評論一項判決,不應被視為違法。

我們期待能有更多的法律專才,在這方面引領大家達此共識。

政治人物們也須改變。他們應該懂得更明智地行使手上的權力。若一味箝制報章的言論,只會推使讀者涌向新媒體。

不過,傳統媒體,或主流媒體的存亡,最終將取決於我們如何應對互聯網帶來的挑戰和機會。我們該何去何從?

主流媒體擁公信及資源

歷史悠久的主流媒體擁有新媒體所欠缺的優勢:公信及資源。主流媒體擁有相對健康的實力、人力與物力支持每天的運作,穩健經營。我們擁有長年累月以來,一步一腳印所建立起來的信譽。讀者信賴我們。

新媒體容易消化,同時看起來也很有說服力。但,實話實說,你們真會相信那些多數過於聳動的煽情報導嗎?

儘管真實性未必可靠,新媒體在提供即時資訊上表現出眾。他們在事件發生時爭分奪秒的同步報道,卻膽敢沒有經過查證,即作出不實報道。

相對的,我們主流媒體若報導有誤,隔天馬上會被憤怒的讀者責備,長久辛苦建立的公信受到考驗,且可能須負上法律責任。

迎頭趕上時代變遷

儘管如此,主流媒體縱然欲抗拒改變,亦無法扭轉現實;反之,在讀者從平面過渡至像素的這段期間,我們該思考的是要如何應對,怎樣經營。

問題當然在於收益。網民要求及期望免費資訊,所有的主流媒體都在嘗試著以不同的方式,設法從互聯網的流量中尋找生機。

不過,方向已經很明確──我們是地球村的一分子,我們無法讓世界停頓下來,然後掉頭而去。

我們必須迎頭趕上時代的變遷。

2010年4月7日 星期三

警察部隊警階/部門名稱

武吉阿曼警察總部/非武吉安曼
全國總警長/非全國警察總長

全國行政總監
全國內部安全及公共秩序總監
全國政治部總監
全國刑事調查總監
全國商業罪案調查總監
全國毒品罪案調查總監
全國後勤總監
全國防恐特別行動總監
(以上8大部門在武吉阿曼是用“部”,州際則用“組”
例如:全國毒品罪案調查部/雪州毒品罪案調查組(不用肅毒組)


水警行動部隊(不用水警組或海警組)

其他統一名稱:
警察飛行組
聯邦後備隊(FRU)
普通行動部隊(PGA)

警方的IPD(IBU PEJABAT DAERAH)是譯為警區總部,不用XXX縣警局。



2010年3月29日 星期一

砂拉越州內閣陣容(2010年4月2日生效)

砂拉越州內閣陣容(2010年4月2日生效)
*首長署
首席部長:丹斯里泰益瑪目
第一副首席部長:丹斯里陳康南
第二副首席部長:丹斯里亞弗烈查布
特別顧問:拿督斯里阿德南
部長:拿汀花蒂瑪阿都拉
助理部長(回教事務):拿督道勿阿都拉曼
助理部長(土著企業發展):莫哈末納魯丁
助理部長(環境):陳如飛
助理部長:孫偉瑄
助理部長:約翰西基

*財政部:
部長:丹斯里泰益瑪目
第二財政部長:拿督斯里黃順舸

*資源管理及策劃部
部長:丹斯里泰益瑪目
第二資源管理及策劃部長:拿督斯里阿旺登雅
助理部長:莫哈末納魯丁

*旅游及遺產部
部長:丹斯里陳康南
助理部長:蒙達干
助理部長:拿督達立朱菲立

*農業現代化部
部長:丹斯里亞弗烈查布
助理部長(食品工業):拿督鄧倫奇
助理部長(農民協會及合作社):拿督彼得奈洛
助理部長(研究及協調):蒙達干

*工業發展部
部長:丹斯里陳康南
助理部長(宣傳及工業區發展):阿邦阿都拉勿
助理部長(策劃):孫偉瑄

*基本設施發展及通訊部
部長:拿督斯里麥哥瑪因
助理部長(通訊):拿督李景勝
助理部長(基本設施發展):道勿阿都拉曼

*社區發展部
部長:丹斯里亞弗烈查布
助理部長:拿督阿都華合阿茲
助理部長:拿督格拉蒙朱納

*土地發展部
部長:拿督斯里詹姆士瑪欣
助理部長:拿督法蘭斯哈丁
助理部長:史威特恩特里

*社會發展及城市化部
部長:拿督斯里威廉瑪旺
助理部長(體育):李景勝
助理部長(青年事務及培訓):孫偉瑄

*房屋及城市發展部
部長:拿督斯里阿邦佐哈里
助理部長:拿督孫春德
助理部長:阿都華合阿茲

*環境及公共衛生部
部長:拿督斯里黃順舸
助理部長(鄉村地方議會):約翰西基
助理部長(環境):拿督彼得南旋
助理部長(公共衛生):倫迪

*公用事業部
部長:拿督斯里阿旺登雅
助理部長(公用事業):倫迪
助理部長(食水供應):史威特恩特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