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12月23日 星期五

獅子會“區督”改稱“總監”


今起,獅子會、內輪社、扶輪社等的“區督”(Governor)舊稱,請改以“總監”稱呼。

過去我們一直是使用“區督”的稱呼,不過經向總社的編輯部同事確認後,正確的稱呼應是“總監”。

敬請各位同事遵守以上的統一使用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