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2月25日 星期三

规范:律检分权,AG律政司,PP检察司

*规范:律检分权,AG律政司,PP检察司*

Attorney-general(AG),多年来在我国中文媒体有两种译法,即律政司或总检察长。

有趣的是,AG之下的Solicitor-general(SG),就被倒译为总检察长,或律政司。

大马语范多年前把AG中文规范为"总检察长",中文媒体之后都跟随这个版本。

如今随着国会决定将AG分权,把AG和Public prosecutor(PP)的职权分开,我们也是时候重新规范这两大重要职务的中文。

AG目前是一职多功,只译"总检察长",字面唯一的职能就是"检控",概括范围太小,譬如不能让人联想到他还肩负中央及各州政府法律顾问、民事、法律咨询、回教与法律协调、国际事务、法律改革、国会草案等等等负责人的职务。

跟我国法律体系同是源自英国的新加坡和香港,各有中文版本,译法也不同,但举世之中,已算是最适合我们参考的材料。融汇贯通之后,即日起,我们将规范以下职称的中译:

Attorney-general(AG):*律政司*

Attorney-general Chamber(AGC):*律政署*

Solicitor-general(SG):*副律政司*

Public prosecutor(PP):*检察司*

Deputy public prosecutor(DPP):*副检察司*

"*律检分权*"(勿再写"检控分权"了)过渡期间,我们写"律政司"时,后面请括弧(前称总检察长);同理,写"律政署"时,再括弧(前称总检察署)。

谢谢!

陈汉光
25.02.20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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